“去年那家事务所已经审过了,你们直接看今年的就行。”——这句话在新任审计师听来,等于“我要多做一个月的工作”。首次审计的核心难点,就是期初余额。
一、期初余额是什么,为什么要审
期初余额,指期初已存在的账户余额,包括上期结转的余额与上期会计政策运用的结果。它的特殊性在于:本期审计师没有亲眼见过上期的交易与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31 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
- 期初余额是否含有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
- 期初余额反映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是否一贯运用;
- 上期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结转至本期,或已恰当重新表述。
如果期初余额存在重大错报,且影响本期报表,本期审计师必须考虑对本期审计意见的影响。
二、三类可执行的程序
程序一: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可与前任沟通,查阅其审计底稿中与期初余额相关的部分。这是最经济的方式,但有两个限制:前任可能因保密或分歧拒绝;查阅不能替代自身的判断。
程序二:对期初余额执行审计程序。包括:检查上期的会计记录与凭证、函证期初的银行存款与往来款、监盘期初存货(如可行)、复核上期的会计政策与估计。
程序三:针对本期交易执行程序,间接验证期初余额。例如,本期采购付款可验证期初应付账款的完整性;本期销售回款可验证期初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三、无法获取证据时怎么办
如果无法对期初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
- 如果可能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发表保留意见;
- 如果可能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或考虑解除业务约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实务中更常见的是“局部受限”:如期初存货无法监盘(已销售完毕、无盘点记录),但通过本期销售成本与毛利率分析可间接验证,可能不构成意见影响,但需在底稿中记录判断依据。
四、首次审计为什么更贵
首次审计的工作量通常是连续审计的 1.3 至 1.8 倍,原因有三:
- 期初余额程序:需额外执行查阅、函证、分析程序;
- 了解被审计单位:需重新了解业务、内控、信息系统,连续审计可直接更新上年底稿;
- 沟通成本:与前任沟通、与管理层确认会计政策、协调历史差异。
此外,首次审计的风险更高,事务所通常配置更高级别的人员、执行更严格的复核,收费相应提高。
五、一个期初存货无法验证的实例
某制造企业更换审计机构,新任审计师发现:上期末存货 5800 万元,前任审计师已实施监盘,但底稿因事务所合并而无法查阅;本期期初存货已全部投入生产并销售,无实物可盘。
审计师执行了三类替代程序:检查上期盘点表与监盘记录(企业留存副本)、核对本期期初至销售的成本结转、分析毛利率与存货周转率的合理性。结果显示:毛利率与周转率与行业水平一致,成本结转与销售数量匹配,未发现异常。
最终未对期初余额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但在底稿中详细记录了替代程序与判断依据,并在与治理层沟通中说明“期初存货未实施监盘”的限制。
如果企业当年未保留盘点表副本、或无成本结转明细,审计师很可能只能出具保留意见。企业自己留一份盘点记录,成本几乎为零,价值却可能是一份干净的意见。
六、比较信息与期初余额的区别
两者容易混淆:
- 期初余额:本期报表的起点,影响本期数字;对应的是“首次审计”;
- 比较信息:上期报表中列示的数字,用于对比;对应的是“比较信息”准则(第 1511 号)。
比较信息又分“对应数据”(上期报表与本期并列)与“比较财务报表”(上期报表作为完整一套报表列示)。对应的审计责任不同:对应数据情形下,审计师只需关注比较信息是否与本期报表一致、是否需要重述;比较财务报表情形下,需对比较报表也发表意见。
七、操作清单
- 更换事务所前,取得前任的联系方式与沟通授权;
- 保留上期的盘点表、函证回函、审计调整分录,供新任查阅;
- 准备期初余额的构成明细,标注来源与依据;
- 会计政策变更的,准备追溯调整的说明与计算表;
- 上期存在未更正错报的,评估对本期的影响;
- 首次审计预留更长时间(通常比连续审计多 2 至 4 周);
- 与审计师就期初余额的限制事项提前沟通,避免临期发现无法出具意见。
首次审计的难点不在本期,而在历史。历史留下的痕迹越完整,第一年的审计就越顺;痕迹缺失,代价就是意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