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989-866 010-80885651 info@bcac.com.cn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代理记账经营许可 · 持证中介协同执业 微信客服
首页 / 股权设计与税务筹划 / 催缴失权程序:董事会核查、六十日宽限期与失权后的处置
实务指南Insight

催缴失权程序:董事会核查、六十日宽限期与失权后的处置

股权设计与税务筹划 作者:诚立集团 · 股权设计与税务筹划研究组 全文阅读

股东不缴出资,公司能不能直接把他除名?2023 年修订的《公司法》给了答案:可以,但必须走完一套程序。这套程序写在第 51 条和第 52 条,共五步,少一步或者顺序错了,失权通知就无效,公司还要承担恢复股东资格的后果。

过去处理这类问题靠《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和《九民纪要》,标准是“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合理期限没有明确天数,各地裁判不一。新法把宽限期定成不少于六十日,把决定权交给董事会,把救济期限定成三十日,规则一下子清晰了。

一、第一步:董事会核查出资

《公司法》第 51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未及时履行这一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个要点。核查主体是董事会,不是法定代表人个人,也不是财务部;核查内容是“是否按期足额”,包括未缴、少缴、非货币出资未办理财产权转移;催缴主体是公司,催缴书要以公司名义发出,加盖公章。

董事会应当形成书面核查记录,列明每位股东的认缴额、实缴额、出资期限、差额,作为后续催缴和失权的起点。没有这份记录,后面的程序就缺少事实基础。

二、第二步:书面催缴与六十日宽限期

第 52 条第 1 款规定,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依照第 51 条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

注意“可以载明”四个字。宽限期不是必须给,但一旦载明,就不能少于六十日;不载明宽限期直接发失权通知,程序上站不住。稳妥做法是明确写“宽限期六十日,自本催缴书发出之日起算”,并写明缴款账户、金额、逾期后果。

送达方式决定成败。建议三重送达:特快专递 寄送至章程或身份证载明地址并保留签收单,同步发送至预留手机号与邮箱,必要时公证送达。仅打电话、发微信通知,事后很难证明“已发出”。

三、第三步:董事会决议与失权通知

宽限期届满仍未履行,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这里有三个技术点。决议要按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作出,被失权股东如果同时是董事,应当回避表决;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不是送达之日,所以发出凭证要留存;失权的范围仅限于“未缴纳出资”对应的股权,已实缴部分不能一并剥夺。

举例:某股东认缴 1500 万元、实缴 300 万元,未缴 1200 万元,对应股权比例 24%。失权只能针对这 24%,剩余 6% 仍归该股东。把全部 30% 一并失权,属于超范围,法院会认定部分无效。

四、失权之后的六个月

第 52 条第 2 款规定,失权的股权应当依法转让,或者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该股权;六个月内未转让或者注销的,由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足额缴纳相应出资。

转让路径:按股权转让规则处理,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转让价格可以协商,也可以按净资产确定。减资路径: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

六个月的起算点是失权通知发出之日。超期未处理的,其他股东要按照出资比例把这块出资补上——这是很多小股东没意识到的连带后果,失权不只是被失权人的事。

五、失权股东的三十日救济

第 52 条第 3 款规定,股东对失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失权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十日是起诉期限,超过即丧失胜诉权,不是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

失权股东常提的三类理由:公司未履行催缴程序;宽限期不足六十日;失权范围超过未缴出资对应部分。这三类都属程序审查,法院查明属实即认定失权通知无效,股东资格恢复,公司需要重新走程序。

公司一方的防守点是证据:董事会核查记录、催缴书、送达凭证、董事会决议、失权通知、发出凭证。这套材料齐全,三十日内的诉讼很难被推翻。

六、一个宽限期只给三十天的案子

某制造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股东认缴 1500 万元,占 30%,实缴 300 万元,剩余 1200 万元的出资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到期未缴,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形成核查记录,10 月 8 日发出催缴书,载明宽限期三十日,11 月 20 日发出失权通知,失权 24% 股权。

该股东在收到通知后第二十六日起诉。争点只有一个:宽限期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法院认为,催缴书载明的三十日不足法定六十日,失权程序存在根本瑕疵,判决确认失权通知无效,恢复其 24% 股东资格;同时认定公司可重新催缴。

代价不止是输了官司。失权期间公司正在申请一笔 2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因股权结构存在诉讼而暂缓审批,最终错过采购窗口,公司另行以较高利率融资,多付利息约 46 万元。重新催缴又走了一轮程序,直到 2025 年 3 月才完成二次失权,前后多耗 11 个月,律师费支出 18 万元。

七、五个误区

  • 用股东会决议直接除名。除名权在董事会,且必须经过催缴与宽限期。
  • 把宽限期写成三十日或“尽快”。少于六十日,失权通知必被推翻。
  • 失权范围覆盖全部股权。只能针对未缴出资对应部分。
  • 只发微信通知。无法证明“已发出”,程序从第一步就断了。
  • 失权后放着不管。六个月不转让不注销,其他股东要按比例补缴。

八、操作清单

  • 建立出资台账,逐户登记认缴额、实缴额、到期日、差额。
  • 出资到期前三十日发提醒函,到期后立即由董事会形成核查记录。
  • 催缴书以公司名义发出,写明金额、账户、六十日宽限期与失权后果。
  • 采用 特快专递 加电子送达双重方式,保留签收与发出凭证。
  • 宽限期届满后召开董事会,被失权股东如为董事应回避表决。
  • 失权通知书面发出,明确失权比例与对应出资额,留存发出记录。
  • 六个月内完成股权转让或减资,转让要履行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程序。
  • 减资同步通知债权人与公告,避免被认定为抽逃出资。
  • 预判三十日诉讼,提前整理全套程序证据。
  • 在公司章程中细化催缴流程、送达地址与失权后的处置方式。

失权是一套程序权利,不是一句气话:六十日、三十日、六个月这三个数字守住了,公司才能把不缴钱的股东请出去。

本文由诚立集团专业团队编写,仅供一般性参考,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咨询。 需要针对性建议?联系我们 →

这份流程落到你的企业,需要改哪几处?

说明行业、规模与当前节点,我们会指出可执行的先后次序、哪些环节能并行,以及大致的费用区间。

客服电话 4000-989-866 北京总部 010-80885651
在线咨询
诚立集团微信客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