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989-866 010-80885651 info@bcac.com.cn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代理记账经营许可 · 持证中介协同执业 微信客服
首页 / 知识产权 / 专利池与标准必要专利:FRAND 承诺的约束力
实务指南Insight

专利池与标准必要专利:FRAND 承诺的约束力

知识产权 作者:诚立集团 · 知识产权研究组 全文阅读

当一项专利被纳入技术标准,所有实施该标准的产品都绕不开它,这就形成了标准必要专利(SEP)。SEP 的权利人拥有极强的谈判地位,因此被要求作出 FRAND 承诺:公平、合理、无歧视地许可。

FRAND 不是道德倡议,是反垄断法对标准化的矫正机制。

一、SEP 的认定

  • 必要性:实施标准时必然侵犯该专利,没有不侵权的替代方案。必要性判断是 SEP 争议的核心,很多“自称必要”的专利实际并非必要。
  • 标准组织的声明:权利人向标准组织(如 ISO、3GPP、IEEE)声明其专利可能为必要专利,标准组织在标准文件中标注。
  • 声明不等于认定:声明只是权利人的单方主张,是否真正必要,需在具体案件中逐项比对权利要求与标准条款。

二、FRAND 承诺的效力

FRAND 承诺一旦作出,对权利人产生约束:

  • 必须许可:不能无理拒绝许可。拒绝许可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许可费合理:费率应与专利的技术贡献相匹配,不能按整机价格漫天要价。
  • 无歧视:对处于相似地位的被许可人,条件应相当。

违反 FRAND 的后果:在侵权诉讼中,法院可能不支持禁令请求,或按 FRAND 费率确定赔偿;在反垄断执法中,可能被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许可费的确定方法

  • 可比许可法:参照权利人对其他被许可人的许可费率,这是最常用的方法。
  • 自上而下法:先确定某类产品的合理总许可费率(如手机行业累计不超过整机价格的某个比例),再按各权利人专利数量或贡献度分配。
  • 自下而上法:从最小可销售单元(芯片、模组)的价值出发,计算许可费,避免按整机计价。
  • 专利计数法:按必要专利的数量占比分配总费率,简单但忽略质量差异。

四、专利池的组成与许可

专利池是多个权利人将专利集中,由池管理者统一许可。典型的如 MPEG-LA、HEVC Advance。

专利池的合规要求:

  • 入池专利必须是真正必要的(必要专利):非必要专利入池,等于搭便车收取许可费,可能构成垄断;
  • 入池自愿:不能强制要求权利人入池;
  • 许可条件公平:对池外被许可人一视同仁;
  • 不限制被许可人挑战专利有效性:禁止“不得质疑”条款;
  • 不搞捆绑:不能强制被许可人接受非必要专利的许可。

许可模式通常有两种:按件计费(每台设备固定金额)与按比例计费(销售额的百分比)。消费电子领域多用按件计费,因为整机价格波动大。

五、一个许可费争议的案例

某通信模组厂商被一家 SEP 权利人主张许可费,按整机(路由器)售价的 2% 计算,单台许可费约 6 元。模组厂商认为应按模组价格(单台 40 元)计算,许可费约 0.8 元。

争议焦点:计费基数应该是整机还是最小可销售单元。

法院认定:

  • 该专利的技术贡献体现在通信模组中,而非整机的其他部件(外壳、电源、天线);
  • 按整机计价会导致许可费与专利贡献严重脱节,不符合 FRAND 的“合理”要求;
  • 参照权利人对其他模组厂商的许可(按模组价格的 1.5%),确定许可费率为模组价格的 1.5%;
  • 同时考虑该专利在标准中的必要性程度与替代方案,最终确定单台许可费 0.6 元。

与权利人主张的 6 元相差 10 倍。这个案例确立的思路是:许可费应与专利的技术贡献相匹配,而不是与产品的整体价值挂钩。

六、企业的应对策略

  • 被许可方:核查对方的必要性(要求提供权利要求对照表)、主张按最小可销售单元计价、要求提供可比许可协议、提出反报价并保留谈判记录(证明自己是“善意被许可人”)。
  • 权利人:作出 FRAND 承诺后要留存谈判记录,避免被认定“拒绝许可”;许可费定价要有可比依据;避免在池中混入非必要专利。
  • 双方:SEP 争议周期长、成本高,多数以交叉许可或和解收场。提前做 FTO 与专利地图,能在谈判中占据主动。

七、操作清单

  • 确认标准组织是否已有声明,收集声明清单;
  • 逐项核验必要性(权利要求与标准条款对照);
  • 主张按最小可销售单元计价;
  • 要求对方提供可比许可协议;
  • 保留谈判记录,证明善意;
  • 评估交叉许可的可能性(用自有专利换取对方许可);
  • 关注反垄断执法动态与行业判例;
  • 入池前审核池内专利的必要性;
  • 许可协议中避免“不得质疑有效性”条款;
  • 建立 SEP 许可费预算与摊销安排。

SEP 的核心矛盾是“绕不开”与“不能乱要价”。FRAND 就是这两者之间的那条线,谁越线,谁承担后果。

八、常见问题

以下问题取自客户咨询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几处,答案与正文相应章节对应,可结合自身情形对照使用。

问:什么是标准必要专利?

答:实施某项技术标准时必须使用的专利。权利人在标准制定时承诺按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许可,不能随意拒绝许可或收取明显不合理的许可费。

问:FRAND 承诺有法律约束力吗?

答:有。权利人违反 FRAND 义务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权利滥用,被许可人可以此抗辩;但 FRAND 不等于免费,合理的许可费仍应支付。

问:加入专利池要注意什么?

答:看清许可费分配机制、是否要求排他授权、与其他专利池是否存在重叠收费、以及加入后是否影响自身交叉许可的谈判地位。条款签下去,后续很难退出。

本文由诚立集团专业团队编写,仅供一般性参考,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咨询。 需要针对性建议?联系我们 →

这份流程落到你的企业,需要改哪几处?

说明行业、规模与当前节点,我们会指出可执行的先后次序、哪些环节能并行,以及大致的费用区间。

客服电话 4000-989-866 北京总部 010-80885651
在线咨询
诚立集团微信客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