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商标长得像不像,是近似判断;两个商品是不是一类,是类似判断。两关都过,才能注册。
很多人只盯着商标图样,忽略了商品分类,结果在「类似」这一关被拦下。图样改一改还能救,商品选错了要重新申请。
一、区分表的地位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把商品与服务分为四十五个类别,类别下再分群组。
区分表是审查的重要参考,但不是法律。它可以被突破,只是突破需要有充分理由与证据。
区分表会更新,随商品形态变化调整群组。申请前要查最新版本,不要用几年前的记忆。
区分表还附有「商品项目说明」,对某些商品的边界作出界定。比如「替他人推销」与「广告」的区别,说明里有明确划分,不看说明容易报错。
还有一个常识:同一类别内的不同群组,原则上不判类似;不同类别的商品,原则上不判类似。但「原则」有例外。
二、交叉检索表的用法
交叉检索表列出了「跨类或者跨群组但可能被判类似」的商品组合。
比如服装与鞋帽,分属不同群组,但实践中常被判类似;再比如化妆品与牙膏,也存在交叉。
查交叉检索表的方法:先在区分表里找到目标商品,再看它的「类似商品」注释,注释里会列出需要交叉检索的其他群组。
这一步最容易被漏。只查自己所在的群组,不查注释,等于只做了一半的检索。
注释的写法有三种:一是「本类似群与某某类似群类似」,二是「本类似群与某某类似群交叉检索」,三是「本类似群与某某商品类似」。三种表述的效力不同,要逐字看清。审查员按注释检索,申请人也按注释自查,双方用的是同一张表,差距只在有没有查到注释末尾那一行小字。
实务建议:申请前做「三查」——查相同类别、查注释里的交叉群组、查跨类保护(驰名商标)。
三查之外,还要查「已撤销但未公告」的商标。系统状态更新有延迟,看到「有效」不一定是真有效,要看到撤销公告才作数。
三、类似判定的四个维度
维度一,功能与用途。功能相同、用途互补的,容易判类似。
维度二,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四条中三条重合的,通常判类似。
维度三,商品与服务的关联程度。商品销售与相关服务,可能被判类似。
维度四,混淆可能性。这是最终标准,也是最具弹性的标准,几乎所有的争议最后都落在这里。
四个维度不是打分相加,是综合判断。实践中,混淆可能性权重最高,前三个维度是判断混淆的参考因素。
还有一层:引证商标的知名度。知名度高的,类似范围会被放宽;知名度低的,范围收窄。
这个规则对申请人有利也有弊。与知名商标冲突,几乎无解;与闲置商标冲突,可以主张「知名度低、不会混淆」,或者直接提撤三。
四、个案认定的突破空间
突破区分表,需要证明「实际不类似」。证据包括:商品的功能差异、销售渠道差异、消费群体差异、市场调查结论。
反过来,也可以突破「非类似」的默认结论,主张「实际类似」。这类主张多见于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突破的难度不小。审查阶段突破的成功率低于复审与诉讼阶段,因为后者有更多机会提交证据与论证。
实务策略:申请时按区分表保守选择商品;被引证时,优先考虑「撤三」清除障碍,其次才是论证不类似。
五、商品项目的选择策略
选择商品项目,要兼顾「覆盖」与「风险」。只求覆盖,容易撞上引证;只顾避险,保护又有缺口。
覆盖:把实际经营的商品、未来可能拓展的商品、防御性商品,分层列入。
风险:选得越宽,遇到引证商标的概率越高。核心商品必选,边缘商品酌情。
还有一个技巧:优先选择区分表中「规范商品名称」,避免自创表述。自创表述可能被要求补正,也可能不被认可。
防御性注册要量力。注册了不使用的类别,三年后可能被撤,还要承担维持成本。
六、一起跨群组被驳回的案例
某企业申请注册一件商标,指定使用在第三十类「咖啡、咖啡饮料、巧克力饮品」。
审查引证了一件在先商标,核定使用在第三十类「可可制品、巧克力酱」。申请人不服,认为「咖啡」与「巧克力酱」不属于同一群组,不应判类似。
驳回复审中,审查机关认为:咖啡饮料与可可制品、巧克力酱在功能用途上均为饮品或者饮品原料,销售渠道均为商超与电商,消费群体高度重合,构成类似商品。
申请人提交了市场调查报告,主张消费者不会混淆。审查机关认为,调查报告的样本与方法存在瑕疵,不足以推翻类似认定。
商标被驳回。企业随后对引证商标提出撤三申请,成功撤销后重新申请,历时十四个月获准。
这个案子的启示是:区分表是起点,不是终点。跨群组的交叉关系,必须在申请前查清。
七、检索的实操建议
第一条,先定核心商品,再扩展。核心商品是「不注册就没法做生意」的那些。
第二条,按群组逐一检索,不按类别整体检索。一个类别下有几十个群组,整体检索会漏。
第三条,查注释与交叉检索表。这一步决定了检索的完整度。
第四条,查引证商标的状态。已撤销、已无效、已过期的,不构成障碍。
第五条,留出备选方案。核心商标被引证时,准备好备选图样或者备选商品项目。
八、类似商品判定清单
- 确定核心商品与服务,划分优先级
- 查最新版区分表与群组划分
- 逐群组检索,不按类别整体检索
- 查注释中的交叉检索群组
- 核查引证商标的法律状态
- 评估功能、渠道、对象、混淆四个维度
- 必要时准备不类似的证据
- 优先使用规范商品名称
- 被引证时评估撤三、无效、协商三条路径
- 保留备选图样与备选商品方案
商标注册的两道关,图样是一关,商品是一关。多数人只练第一关,栽在第二关,而且栽了还不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