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989-866 010-80885651 info@bcac.com.cn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代理记账经营许可 · 持证中介协同执业 微信客服
首页 / 审计与IPO辅导 /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清理方案与审核红线
实务指南Insight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清理方案与审核红线

审计与IPO辅导 作者:诚立集团 · 审计与IPO辅导研究组 全文阅读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审核口径也不同:关联交易不禁止,但要求程序合规、定价公允、比例可控、趋势下降;同业竞争原则上禁止,因为它直接冲击发行人的独立性。

很多企业把两者混为一谈,以为“关联交易降下来就行”,结果在同业竞争上栽跟头。

一、关联方的识别范围

关联方不只是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按会计准则与上市规则的口径,至少包括: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这些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
  • 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符合上述情形的;
  • 与发行人存在实质关系、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主体(这一条是兜底条款,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

兜底条款的实务判断看三点:是否有股权关系、是否有资金往来、是否有人员重合。三者有其一,就应当审慎认定为关联方并披露。

二、关联交易的三种处理路径

路径一:清理。把关联方装入上市主体,或者把关联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者彻底停止关联交易。适用于金额大、难以说明公允性的交易。

路径二:规范。保留交易,但做到三点:程序合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定价公允(有可比市场价或成本加成依据)、比例可控(向关联方销售占营收比例通常要求低于 30%,采购低于 30%)。

路径三:剥离。把产生关联交易的业务或资产转让出去,使交易不再发生。适用于关联方是竞争对手、或者交易本身不必要的情形。

选择哪条路径,看三个因素:交易的必要性(是否不可替代)、金额占比、关联方的性质(是控股股东还是小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的交易,审核关注度最高。

三、定价公允性怎么证明

三种可用的证明方式,按证明力排序:

可比市场价。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期销售给无关联第三方的价格。这是最有力的证据。如果对关联方售价 100 元、对非关联方售价也是 100 元,公允性就成立了。差异在 5% 以内通常可接受,超过 10% 要解释。

成本加成。没有可比交易时,用成本加合理利润率。利润率参考行业平均或发行人整体毛利率。这种方法需要提供完整的成本核算资料。

第三方评估。适用于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一次性交易。评估报告要说明评估方法、关键参数。

最忌讳的回答是“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证明公允,必须给出具体的价格对比数据。

四、同业竞争的认定标准

认定不看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看实质。四个判断要素:

  • 业务是否相同或相似:产品、客户、供应商、技术是否重合;
  • 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是否在同一市场竞争,是否互相抢客户;
  • 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是否通过关联方获取商业机会、转移利润;
  • 是否影响独立性:发行人的采购、销售、技术是否依赖关联方。

常见的规避手法是让关联方经营范围写得不重合,但实际做一样的生意。审核会看客户名单重合度、供应商重合度、员工重合度。客户重合度超过 30%,基本可以认定存在竞争。

五、同业竞争的五种解决方案

方案一:注入。把竞争业务装入发行人,彻底消除竞争。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与主业协同的。

方案二:转让。把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要真实(有对价、有交割、有工商变更),不能“转让给朋友的公司的名义”。

方案三:注销。直接注销竞争主体。最彻底,但要注意注销前的业务、人员、资产如何处理。

方案四:停止。停止竞争业务,变更经营范围,出具不再从事的承诺。适用于业务量小的。

方案五:承诺+托管。暂时无法解决的,把竞争主体托管给无关联方,或者由控股股东出具在特定期限内解决的承诺。这是过渡方案,不能长期使用。

六、一个因同业竞争被否的案例

某汽车零部件企业,实际控制人另有一家做同类产品的公司,由实际控制人的弟弟持股 90%、母亲持股 10%。申报时解释为“兄弟各自独立经营,不存在竞争”。

审核核查发现:两家公司的客户名单重合 7 家,占发行人客户数的 41%;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重合 5 家;两家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曾在同一家外企共事;发行人 2022 年放弃的一个大客户订单,2023 年由关联公司承接。

更关键的是,关联公司的产品说明书与发行人几乎一致,连排版都一样。最终认定构成同业竞争,且实际控制人存在通过关联方转移商业机会的情形,审核终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后来把关联公司注销,但已经错过了那一轮的窗口期,重新申报时行业景气度下行,估值缩水近四成。

七、申报前的自查清单

  • 绘制关联方图谱,覆盖到实际控制人的三代以内亲属及其控制的企业;
  • 核对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重合情况,计算重合比例;
  • 对全部关联交易编制明细表,含交易内容、金额、占比、定价依据;
  • 取得对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的同期价格对比表;
  • 检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是否有回避表决记录;
  • 核查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共用人员、办公场所、银行账户、商标;
  • 对已清理的关联方,取得转让协议、工商变更、价款支付凭证;
  • 对仍存在的关联交易,制定逐年下降的计划并出具承诺;
  • 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 形成《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专项说明》,作为申报文件。

独立性是上市的底线。关联交易可以谈,同业竞争基本没有谈的余地——这是拟上市企业最早要解决、也最容易被拖延的问题。

本文由诚立集团专业团队编写,仅供一般性参考,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咨询。 需要针对性建议?联系我们 →

这份流程落到你的企业,需要改哪几处?

说明行业、规模与当前节点,我们会指出可执行的先后次序、哪些环节能并行,以及大致的费用区间。

客服电话 4000-989-866 北京总部 010-80885651
在线咨询
诚立集团微信客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