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这段时间通常有一到四个月,足以发生很多事,而处理方式只有两种:调整报表,或者只披露。
一、调整与非调整的判断标准
判断的核心是:这个事项是否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
- 是 → 调整事项,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报表;
- 否(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新发生的情况)→ 非调整事项,只披露,不调整。
用一个比喻:资产负债表日是一张照片,日后事项是冲洗照片时发现的细节。如果细节本来就在照片里(只是当时没看清),要调整;如果是拍照之后才发生的事,不调整。
二、五类常见的调整事项
第一类:诉讼案件结案。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诉讼,日后法院判决,赔偿金额确定。这为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现时义务提供了证据,要调整预计负债。
第二类:资产减值。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已减值(如客户破产、存货市价大跌)。要调整减值准备。
第三类:销售退回。资产负债表日已确认收入的商品,日后发生退回。要冲减收入、成本、调整应收与存货。
第四类:发现差错或舞弊。日后发现前期财务报表存在差错或舞弊,要追溯重述。
第五类: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日后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现金股利),属于调整事项?不是——按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股利,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这是中国准则的特殊规定,与国际准则不同)。
这里要特别注意:股票股利不确认负债,只在附注披露,同时调整每股收益等指标。
三、五类常见的非调整事项
- 日后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 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 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重大损失;
- 日后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大额融资;
- 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分配股票股利。
非调整事项虽不调整报表,但如果影响重大,必须在附注中披露:事项的内容、性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估计的说明。
四、一个把诉讼当非调整事项的案例
某建材企业 2022 年报,资产负债表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存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对方索赔 4200 万元。企业在 2022 年报中未确认预计负债,仅在附注中披露为“或有事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023 年 3 月 15 日(年报批准报出日为 3 月 28 日),法院一审判决企业赔偿 3600 万元。
企业的处理:认定为非调整事项,在附注中补充披露判决结果,不调整 2022 年报表。
审计判断:该诉讼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判决结果为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现时义务提供了进一步证据,属于调整事项。应调整 2022 年的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
调整:2022 年确认预计负债 3600 万元,营业外支出增加 3600 万元,净利润减少约 2700 万元(税后)。企业 2022 年净利润从 5400 万元降至 2700 万元。
后果:企业不满足一笔 8000 万元贷款的财务约束(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被银行要求追加担保。同时因“日后事项处理不当”被问询。
还有一个常见的误判方向:把“日后新发生的诉讼”当作调整事项。如果诉讼的事由发生在 2023 年 1 月,那么这是非调整事项,只披露。
五、列报与披露的要求
- 调整事项: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涉及损益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 非调整事项:不调整报表,在附注中披露事项内容、影响、无法估计的说明;
- 利润分配: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负债(应付股利),股票股利只披露;
- 日后发现的舞弊或差错,按前期差错更正处理,追溯重述;
- 披露“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与“批准报出的机构”;
- 对重大非调整事项,评估是否影响持续经营假设。
六、日后事项的检查清单
- 明确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的确定依据;
- 取得管理层关于日后事项的书面声明;
- 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 查阅期后的销售退回记录、大额收款付款记录;
- 查询裁判文书网,核查期后判决的诉讼案件;
- 访谈法务、财务、销售负责人,了解期后重大事项;
- 逐项判断调整事项或非调整事项,形成书面判断依据;
- 对调整事项,编制调整分录并核对对报表的影响;
- 对非调整事项,撰写附注披露内容;
- 评估日后事项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影响。
日后事项的判断标准只有一句话:资产负债表日是不是已经存在。存在就是调整,不存在就是披露。混淆这两者,要么漏计负债,要么无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