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看起来简单:一方授权,一方付费。但真出事的时候,被许可人常发现自己两头不靠——权利人把专利转手了,新权利人不认这份许可;想自己去起诉侵权,法院说你不具备主体资格。
问题多半出在两件事上:许可类型没写清,备案没做。
一、三种许可类型的实质差别
独占许可:许可期内,只有被许可人可以实施,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实施,也不能再许可他人。被许可人地位最接近权利人。
排他许可:被许可人可以实施,专利权人自己也可以实施,但不能再许可第三人。
普通许可: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也可以再许可多人实施。被许可人只是众多实施者之一。
三种类型的许可费差距很大。同一项技术,独占许可的费率可能是普通许可的三到五倍。
实务中最常见的纠纷,是合同只写「许可使用」,没写类型。发生争议时,法院通常推定为普通许可,因为普通许可是对权利人限制最小的一种。这个推定对被许可人不利。
二、备案的实际作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备案不是合同生效要件,合同自双方签署即生效。
备案有四个实际作用。
第一,对抗第三人。专利权转让后,未备案的许可难以对抗善意受让人。备案公告后,受让人应当知道许可的存在。
第二,作为诉讼中的证据。许可关系、许可范围、许可费,备案文件可以直接证明,省去大量举证。
第三,支撑赔偿计算。前面讲过许可费倍数,法院会审查许可是否备案、是否实际履行。备了案的,可信度高得多。
第四,税务与技术合同登记的需要。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优惠,通常要求提供许可合同及备案材料。
四个作用里,第一个最容易被忽略,但代价最大。
三、被许可人能不能自己起诉
这是被许可人最关心的问题。规则分三种。
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起诉。因为侵权行为直接损害其独占实施权。
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起诉;专利权人起诉的,可以作为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参加。
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一般不能单独起诉,必须经专利权人明确授权。合同中没有授权条款的,法院会驳回起诉。
所以普通许可的合同里,一定要写一条:发生侵权时,被许可人有权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或者要求专利权人授权其起诉;专利权人不起诉的,被许可人可自行起诉。
没有这一条,被许可人只能催权利人去打,主动权完全不在自己手里。
四、合同必须写清的六个条款
第一,许可类型。独占、排他、普通,写明确,不要用「独家」这种含糊表述。
第二,许可范围。包括实施方式(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地域、期限、产品型号。
第三,许可费与结算。按年、按件、按销售额提成,各自的结算周期、审计权、逾期违约金。
第四,改进技术的归属。被许可人在实施中做出的改进,归谁?是否可以回授?回授是否无偿?这一条争议最多。
第五,侵权诉讼的起诉权与收益分配。谁起诉、费用怎么分、赔偿怎么分。
第六,专利被无效后的处理。许可费是否返还、合同是否终止、已支付部分怎么算。
六条里,第四和第六条最常被漏。前者涉及长期合作的动力,后者涉及极端情形下的止损。
五、税收上的两个口径
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五百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但要注意适用范围:限于转让专利所有权,以及五年以上的全球独占许可。普通的实施许可,不适用这项优惠。
这一条常被误读。企业以为只要签了许可合同就能享受优惠,汇算清缴时被调整,补税加滞纳金。
增值税上,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单纯的技术许可使用,属于无形资产转让,一般按百分之六计税。区分点在于是否伴随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
六、跨境许可的三个注意点
第一,预提所得税。境外企业许可境内企业使用专利,境内企业支付许可费时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百分之十,可依税收协定降低。
第二,备案与登记。跨境许可涉及技术进出口管理的,要办理登记;涉及限制类技术的,还要审批。
第三,外汇支付。单笔超过五万美元的,需办理税务备案,银行凭备案表付汇。
三点里,第一点最容易出错。企业按合同全额付汇,未代扣代缴,事后被税务机关追缴,还要承担滞纳金。
七、一个普通许可被驳回起诉的案例
某环保设备公司获得一项水处理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约定「许可甲方在华东地区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销售设备」,未提诉讼权利。
合同签订后未备案。第三年,公司发现另一家企业在同一地区生产同类设备,遂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索赔三百万元。
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系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合同未授权其单独提起诉讼,其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裁定驳回起诉。
原告补充提交了一份专利权人出具的授权书,但授权书出具时间为起诉之后,且未明确授权范围与期限。法院仍未采纳。
最终由专利权人另行起诉,获赔一百二十万元。原被许可人分文未得,前期投入的律师费、取证费十八万元由自己承担。
事后复盘两点。第一,合同里少写一句话,诉讼主体资格就没了;第二,如果当初办了备案,至少能证明许可关系的真实性,不至于在主体资格上先输一局。
八、专利许可清单
- 合同明确许可类型,不使用「独家」等含糊表述
- 许可范围写明实施方式、地域、期限、产品
- 明确许可费计算方式、结算周期与审计权
- 约定改进技术归属与是否回授
- 约定侵权起诉权与赔偿分配,普通许可须明确授权
- 约定专利被无效后的费用处理与合同终止
- 签约后办理许可合同备案,取得备案证明
- 核查是否适用技术转让所得优惠,避免误用
- 跨境许可办理技术进出口登记与税务备案
- 支付境外许可费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许可合同是一份关于「边界」的文件。写清边界,双方都安全;写得含糊,出事时谁都能往里挤。而备案,是把这份边界公告给市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