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合同签了、章盖了、钱也付了,很多人以为事情就完了。等到商标被转手,新权利人一纸函件要求停止使用,才发现合同挡不住人。
问题不在合同,在备案。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写得很清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备案是备案,不是生效要件
先把性质分清。许可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生效,备案不是生效条件。
备案是对抗要件。它解决的不是「合同有没有效」,而是「合同能不能挡住合同之外的第三人」。
这一区分在实务中常被混淆。有人以为没备案合同就无效,于是不敢主张许可费;也有人以为备了案就万事大吉,忽略了合同本身的条款缺陷。
正确的理解是:合同管双方,备案管第三人。两者各管一段,缺一段就有一段风险敞口。
二、不备案失去的是对抗力
五种场景,都会让未备案的被许可人陷入被动。
第一,许可人把商标转让给善意受让人。受让人取得的是干净权利,可以要求被许可人停止使用。商标许可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第二,许可人被强制执行,商标被拍卖。买受人同样不受未备案许可的约束。
第三,许可人破产,管理人解除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被许可人只能申报违约损失,排在普通债权里。
第四,许可人重复许可。先备案的可以对抗后备案的,都没备案的,按合同先后与善意与否个案判断。
第五,行政与平台环节。海关备案、电商平台品牌资质、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时的许可关系认定,都以备案信息为准。没备案,说不清自己是谁。
三、备案要交什么
材料不复杂:备案申请书、许可合同副本、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委托书。
合同副本要能看清五件事:许可的商标注册号、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许可期限、许可类型、质量监督条款。
商标局只做形式审查,不审合同实质。这意味着材料齐就能备上,但也意味着备了案不等于合同条款周全。
涉外许可的,合同为外文的要附中文译本。译本与原文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这一条要提前核对。
备案本身不收费。真正的时间成本在材料准备,通常一到两周可以备妥。
四、三种许可类型与再许可
独占许可: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许可人在许可期内也不能使用,不能再许可他人。许可费最高,被许可人的排他性最强。
排他许可: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但不能再许可第三人。
普通许可:许可人可以使用,也可以再许可他人。许可费最低。
三种类型在维权资格上也有差别: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起诉;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在权利人不起诉时自行起诉;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一般要经权利人明确授权才能起诉。
再许可必须经合同明确授权。没有授权条款的,被许可人擅自再许可,构成违约,也可能构成侵权。再许可合同同样要备案。
五、备案的变更与注销
备案不是一次性的。许可期届满、合同提前解除、许可范围变更,都应当办理相应的变更或者注销。
实务中最常见的问题是僵尸备案:合同早已终止,备案还挂着。后果是商标转让、质押时被商标局要求先行处理,流程卡住几周甚至几个月。
还有一种:许可人换了名义或地址,备案信息未同步。将来发生争议,对方可以质疑备案与权利人不一致。
所以建议在合同里加一条:终止后三十日内,双方配合办理备案注销;一方不配合的,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与损失。
六、质量监督与税务连带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还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质量,并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这一条不是道德要求,是法定义务。许可人放任质量,商标被撤销的风险、消费者索赔的连带风险都会出现。
税务上,许可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境内许可,一般纳税人按百分之六缴纳增值税;跨境支付,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与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税率百分之十,可依税收协定降到百分之五到七。
单笔支付超过五万美元的,还要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这一步常被漏掉,银行付汇时才发现。
七、一个未备案的案例
某餐饮连锁企业将区域商标使用权许可给一家餐饮公司,期限八年,许可费按营业额百分之三提取。合同签了,钱按季付了,备案没办。
第三年,许可方因资金链问题将商标整体转让给一家投资公司。转让完成公告后,新权利人发函要求被许可人停止使用,并主张此前的使用构成侵权。
被许可人抗辩合同有效、已实际履行多年。法院认为:许可合同在双方之间有效,但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受让人受让时不知晓该许可,属善意,其权利应受保护。
判决结果是停止使用。被许可人已投入的门店装修、区域推广、物料制作合计一百八十余万元,只能向原许可方索赔,而原许可方已无偿付能力。
事后复盘:备案不花钱,办一次两周。这一百八十万,买的是一个本可以免费拿到的对抗力。
八、许可备案清单
- 许可合同已明确商标注册号、商品范围、期限与类型
- 已约定质量监督条款与被许可人标注义务
- 已明确是否授权再许可,再许可须另行备案
- 签约后三十日内提交备案申请
- 合同为外文的,已备中文译本并核对一致
- 备案信息与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保持一致
- 许可范围、期限变更的,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 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办理备案注销
- 跨境付汇前完成税务备案与代扣代缴
- 独占、排他许可的,在合同中明确维权授权
备案的意义,是把一份私人之间的约定,变成可以对外主张的权利。不备案,合同只在两个人之间有效;备了案,它才在市场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