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要过其他股东这一关,股份公司不一样:原则上是自由的,掏钱就能买。
但自由有三个例外。这三个例外写在法律里,不写在章程里,也不写在协议里。
一、发起人的一年锁定期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这条的目的是防止发起人「设立即套现」。判断标准是工商登记的成立日,不是实际开业日。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这一条把锁定期的起算点换成上市日,对拟上市公司的老股东影响更大。
发起人的范围包括:签署发起人协议、认购股份、在章程上签名的那些人。后续受让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发起人,不受这条限制。
二、董监高的百分之二十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计算基数是「上年末」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不是转让时的持股数。年内通过增持获得的股份,当年不能全部转让,要等到下一年重新计算基数。
有一个豁免: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百分之二十五限制。这条是为小额持股者留的口子。
还有一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这里的「离职」以工商备案或者公司决议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是口头提出辞职的时间。
三、百分之二十五怎么算
假设某高管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八十万股。当年最多可转让二十万股。
如果他在三月转让了十万股,六月又通过股权激励获授五万股,年末持股七十五万股。下一年度的基数变成七十五万股,可转让十八万七千五百股,按股取整。
如果年内多次转让,累计计算,不是每次都可以转百分之二十五。这一点最容易误算,有人按每次转让都算一遍,实际早已超限。
还有一层:同一种类股份。公司同时有普通股与优先股的,两种分别计算,不能合并也不能互相调剂。
四、章程能不能加码
可以。章程可以对股份转让设置更严格的限制,比如延长锁定期、限制受让人范围、设置优先购买权。
但加码有限度:不得实质剥夺股东的转让权。把锁定期设成二十年、或者要求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转让,会被认定过度限制,相关条款无效。
北京有一起案件,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份须经董事会全体一致同意」,一名股东因董事会拒绝而无法转让,起诉后法院认定该条款构成对转让权的实质剥夺,判令公司协助办理变更。
合理与过度的界线,通常看三点:限制是否有正当目的、期限是否合理、是否有替代退出机制。
五、违规转让的后果
第一层,对公司不生效力。公司有权拒绝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受让人不能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第二层,合同仍然有效。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不因违反管理性规定而无效,受让方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第三层,行政责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违规减持的,证监会可以采取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罚款。
三层后果里,第二层最容易被误解。很多人以为「违规转让等于合同无效,钱可以退」,实际上钱退不回来,股份也过不了户,两头落空。
还有一层:受让方的救济。受让方明知对方是董监高、明知在锁定期内仍然受让的,自身也有过错,法院可能按双方过错分担损失,而不是全额赔偿。
所以受让前的核查是双向的:转让方要算清自己的额度,受让方要看对方的身份与持股时点。两边都查,交易才稳。
六、一位高管的超限减持
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一百二十万股,当年可转让上限三十万股。
三月通过大宗交易转让二十万股,五月又通过集中竞价转让十五万股,累计三十五万股,超出五万股。
公司在其后披露的年度报告中发现了这个问题。处理结果:公司责令其将超出部分的转让所得上缴公司,金额约八十六万元;交易所出具监管函;其在随后两年内被限制转让。
更麻烦的是,超额减持导致其当年末持股数与申报数据不一致,公司更正公告,股价短期波动,投资者关系部门花了两周解释。
七、上市前后的锁定期叠加
拟上市公司要面对多重锁定期:发起人一年、上市后一年、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上市后三十六个月、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百分之二十五。
这些锁定期是叠加的,不是选择适用。控股股东兼董监高的,既要遵守三十六个月,也要遵守每年百分之二十五。
还有一类:上市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这是为了防止突击入股,很多投资机构在这一条上踩过坑。
八、股份转让合规清单
- 确认转让方是否属于发起人,是否在一年锁定期内
- 董监高按上年末持股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计算年度额度
- 年内多次转让累计计算,不逐次重置
- 持股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转让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起算点看备案时间
- 同一种类股份分别计算,不合并调剂
- 章程加码不得实质剥夺转让权
- 违规转让对公司不生效力,合同仍可能有效
- 上市后叠加控股股东三十六个月锁定
- 转让后及时申报持股变动,更新名册
股份自由转让是股份公司的基石,锁定期是基石的护栏。护栏不高,但撞上去的代价不小:钱拿不到,股过不了户,还要面对监管问询。算清额度再动手,比事后解释便宜得多。